马自达、丰田、电装三方签订共同研发电动汽车技术合同
--将成立新公司作为共同研发据点,着手具体合作事宜--
--将成立新公司作为共同研发据点,着手具体合作事宜--
马自达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马自达”,总部:广岛县安芸郡府中町,社长/总经理:小饲 雅道)与丰田汽车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丰田”,总部:爱知县丰田市,社长/总经理:丰田 章男),携手株式会社电装(以下简称“电装”,总部:爱知县刈谷市,社长/总经理:有马 浩二),就联合研发电动汽车基础结构技术签署了合同,该合同是今年8月签订的协议书的具体化内容。
同时,三方决定建立由三家公司的工程师组成的新公司(以下简称新公司),以确保有效实施本次联合技术研发项目。
近年来,世界各国、各地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限制日趋严格,新的法规要求销售车辆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电动汽车。应对相关各种法规政策的同时,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,必须要有广泛的动力传动系统和技术研发, FCV以及电动汽车(以下简称“EV”)也是必要开发领域之一。
另一方面,虽然目前EV的普及和销售数量还不多,但是人们所追求的汽车形象会因地域及需求的不同而多种多样,所以各汽车厂商若想单独覆盖所有的市场和等级,必须要花费大量的工时、费用、时间。
为了快速灵活应对市场动向,马自达、丰田及电装就能够覆盖广泛的汽车等级、车型的EV基础结构技术的联合研发达成协议。涵盖小型车、客车、SUV和轻型卡车的广泛车型,通过汇集各公司的优势,例如马自达的“统一规划”、“模型基础开发”,电装的“电子技术”、丰田的「TNGA」等,来重新审视开发方法。
新公司将主要从事以下工作。
(1) 从单个组件和整车的角度研究定义EV的最佳性能和功能的特性(通用架构*)。
(2) 通过在上述项目(1)所取得的特性,来实现组件的安装和车辆性能验证。
(3) 通过项目(2),从车型的角度来研究各组件及各整车的最佳构想。
对于本次联合技术研发,马自达和丰田在均等负担开发资源的同时,谋求高效开发、活用现有生产设备,各公司致力于将资源投入到对汽车本身的价值追求中,这并非是将EV“商品化”,而是追求各自品牌拥有独有附加价值的汽车。
另外,今后的目标是建立使其他汽车厂商和供应商也能参与的开放体制。
*将产品要求的性能分配到各构成要素,并力求其实现的产品设计的基本构想。在通用架构构想中,跨过汽车款式和输出的差异,将各组件的基本结构共通化,赋予其特性,在同一过程中开发生产出多样的产品。
<新公司概要>
公司 名称 | EV C.A. Spirit 株式会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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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| 爱知县名古屋市中村区名驿4丁目7-1 MIDLAND SQUARE 37楼 |
出资额 | 1,000万日元 (出资比例:丰田90%、马自达5%、电装 5%) |
董事体制 | 董事长 寺师茂树 董事 伊势清贵 董事 水岛寿之 监事 上田达郎 |
员工 人数 | 成立时:约40名 |
官网地址 | http://www.ev-cas.co.jp (计划2017年10月中旬开始运行) |
联系方式 | info@ev-cas.co.jp (计划2017年10月1日开始运行) |